编辑部公告

    《新疆石油天然气》第一届青年编委会章程
  • 总则

    第一条  《新疆石油天然气》期刊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主管,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主办。期刊主要报道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、新能源等内容。为了更好地发挥青年学者在科学研究领域的创新性,进一步提升期刊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,成立《新疆石油天然气》青年编委会。青年编委会是编委会的有益补充,秉承办刊宗旨,贯彻办刊方向,以建设行业一流中文核心期刊为目标。

    第二条  青年编委会委员的基本条件:

    1、原则上45岁(含)以下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;

    2、治学严谨,工作认真负责,致力于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技术、地质工程一体化、新能源、油气数智化等相关专业,并掌握从事技术的学术动态和发展前沿;

    3、热心办刊工作,积极承担约稿、审稿、撰写和推荐稿件;关心期刊发展,积极提出改进意见。

    组织机构

    第三条  《新疆石油天然气》青年编委会设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及委员。

    第四条  青年编委本着自愿原则,一届任期为五年,期满后重新选聘。《新疆石油天然气》编辑部可依据情况在届内招募新的委员以扩充青年编委会。

    权利

    第五条  获得编辑部颁发的期刊青年编委聘书;

    第六条  获得本刊审稿人资格;

    第七条  享有论文优先发表权,可主持或参与策划专栏/专刊。每年对他引量较高的高质量文章进行介绍交流;

    第八条  2年为周期进行青年编委评优,优秀者经编委会审议通过可成为本刊正式编委;

    第九条  通过本刊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、宣传青年编委的学术成果、个人业绩等。

    义务

    第十条  青年编委每2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撰写1篇优质稿件、推荐1篇优质稿件在本刊发表,每年审稿1篇以上;

    第十一条 青年编委可作为责任主编,承担专刊、组稿工作;

    第十二条 积极参加本刊青年编委会会议及相关学术活动。

     



    《新疆石油天然气》编辑部

    2022年718




  • 发布日期: 2022-07-20  浏览: 2013